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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汽车租赁合同》工作的司机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发布:2020-07-26 10:03:01 作者:裘卫国  

 上诉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

 被上诉人:张某某

 原审第三人:北京某出租车公司(以下简称:出租车公司)

一、基本案情

从2005年7月开始,张某某为房地产公司提供汽车驾驶工作,其与房地产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张某某驾驶车辆为奥迪小客车,上述车辆为房地产公司向出租车公司租赁。张某某的工资系从出租车公司领取,由房地产公司将其工资和租车费一同打到出租车公司账上,张某某与出租车公司之间也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7年1月5日,房地产公司与出租车公司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由房地产公司承租出租车公司的奥迪小客车,租赁车辆用于商务用途,租金为每月17500元;租赁车辆使用中的过路桥费、停车费由房地产公司承担,出租车公司自行承担与租赁车辆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出租车公司派遣的租赁车辆驾驶员的工资和加班费……。在此之前,房地产公司与出租车公司未签订书面《汽车租赁合同》。

2007年8月31日,房地产公司将租赁奥迪汽车退还给出租车公司,并通知张某某。2007年9月,张某某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确认其与房地产公司之间具有劳动关系,并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房地产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张某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理结果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房地产公司与出租车公司在2007年1月5日双方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前,双方就如何支付张某某劳动报酬方式均没有证据证明,只是按口头协议办理,且张某某受房地产公司劳动管理、从事房地产公司安排有报酬的劳动、张某某提供的劳动系房地产公司专职司机,该劳动是房地产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故认定2007年1月5日前张某某与房地产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07年1月5日《汽车租赁合同》签订后,虽然只是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但是张某某每月从出租车公司以现金方式领取工资,与《汽车租赁合同》签订前是一样的支付形式和内容,且张某某在房地产公司的工作岗位未发生变更,受房地产公司管理,从事房地产公司安排有报酬的劳动。在张某某原提供服务的房地产公司领导离职时,张某某才失去工作,证明张某某提供的劳动是房地产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裁决,房地产公司与张某某具有劳动关系,房地产公司向张某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二)一审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显示,张某某为房地产公司提供专职驾驶服务期间,其工资均由出租车公司直接予以发放,且无证据显示房地产公司委托出租车公司向张某某支付工资。此外,根据2007年1月5日房地产公司与出租车公司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可以看出,房地产公司租赁北京某汽车公司奥迪小客车时,驾驶员系由北京某出租车派遣,其工资和加班费也由出租车公司支付。故可以确定张某某作为奥迪小客车驾驶员系接受出租车公司管理,从事出租车公司安排的有劳动报酬的劳动,且其从事的驾驶工作是出租车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从而可以认定张某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判决,房地产公司与张某某不存在劳动关系,房地产公司不支付张某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三)二审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认为,张某某与房地产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其在房地产公司从事司机工作期间,自出租车公司领取工资,房地产公司与出租车公司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车公司自行承担派遣的租赁车辆驾驶员的工资和加班费,而张某某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与房地产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原审法院认定张某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未支持张某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并无不当。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评析意见

张某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出租车公司之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无论是出租车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之前还是之后,张某某工资均从出租车公司领取,并且《汽车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张某某属于出租车公司派遣到房地产公司司机,其工资和加班费由出租车公司支付,另外,张某某提供的驾驶劳务,为出租车公司获取车辆租赁费,因此,可以认定张某某与出租车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房地产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据此,与张某某没有劳动关系的房地产公司也不应向张某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单位名称: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

                                        整理人:裘卫国

                                                  200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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