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组织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学习交流会
发布:2023-07-30 12:25:14 作者:企研会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2023年7月25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修正案是对我国经济,尤其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首先针对近年来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情况增多的情况,刑法将进一步完善刑法规定,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同时,修正案将现行对“国有公司、企业”等相关人员适用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企业资产罪犯罪扩展到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
2023年7月29日下午,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组织了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学习交流会,参与此次交流活动的单位有北京合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以及北京临沂企业商会。
参加本次学习交流会的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荆、北京合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尘、北京临沂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尹彦友、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主任邹佳铭、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唐北怀、企业与法律网总编金仲兵、中部战区法院原副院长曹凤瑞、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晓华、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国强、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洪备、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秘书长朱崇坤。会议由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商事犯罪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洪忠主持。
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律师、企业代表,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等问题展开了积极讨论,对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的立法目的、意义、对未来司法实践的影响、民营经济的法律保护及民营经济董事、经理、高管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发表了不同看法和见解。同时针对对民营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反腐败工作机制,规范内部人员权力运行和监督,建立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防范民营企业腐败等企业治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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