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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针对矿业热点难点焦点,企研会设立研究中心,助力中小矿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2020-08-10 18:25:47 作者:企研会  

      2020年8月5日晚,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下称企研会)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下称研究中心)部分研究员齐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召开研究中心管理团队提名会议。
     
     会议由研究中心筹备小组组长曹旭升主持,曹旭升向与会研究员介绍了企研会的历史沿革和设立研究中心的构想。副组长鲁坤忠向与会研究员说明了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与会研究员分别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和想法。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与会研究员一致提名李裕伟、李显冬、孙玉麟研究员为研究中心副主任人选,负责研究中心业务把关。
      1、李裕伟,矿政管理专家,原地质矿产部副总工程师、中国地质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矿业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常务理事、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自然资源委员会委员、国际海底二管理局法律与技术委员会委员等。
      2、李显冬,矿法专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现为中国地质大学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咨询顾问、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非常任委员等。
     3、孙玉麟,商业模式设计专家,原国家经贸委技术与装备司企业技术中心处长、深圳赛格集团董事长、深圳市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会长、富士康科技集团总裁特别助理兼总裁办主任、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中科院大学兼职教授等。
     二、与会研究员一致提名曹旭升为常务副主任人选,负责研究中心全面工作。
    曹旭升,资源整合和争议解决专家,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研究者、矿产资源法修改积极谏言者、矿业仲裁推动者和矿业仲裁员召集人、矿业智库召集人、共享智库理念提出者和实践者、智库型跨界增值延伸服务理念提出者和实践者,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律协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和资源经济与规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三、与会研究员一致提名鲁坤忠为秘书长,负责企研会与研究中心之间的总协调及与副主任、副秘书长之间的工作对接。
    
鲁坤忠,矿企合规管理专家,高级地质工程师,北京市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资深矿业律师,曾在内蒙古霍林河市矿务局地质勘查公司从事一线勘查工作,在新疆天然矿业公司任副总经理等。
     四、与会研究员一致提名唐长钟、孟磊、苏赢、吕国、胥迎红、申升方维萱、李青春为副秘书长,分别负责研究中心的具体工作。
     唐长钟,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专家,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专家、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矿业国际合资格人俱乐部召集人等。   
    孟磊,自然资源法研究专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副教授、研究生导师、自然资源基本法基本理论课题研究者、中国地质大学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会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筹备组负责人等。
    苏赢,新媒体专家,资深媒体人,原人民日报社新安全杂志社编辑部主任、中国传媒大学一带一路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安华集团一带一路文化经贸中心主任等。
   吕国,矿业走出去专家,北京大学地质学博士后、中科院和美国迈阿密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北京阳光创译翻译公司董事长、曾供职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必和必拓等。
    胥迎红,矿业项目筛选专家,地质学博士,中色丝路矿业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丝路学院院长,曾供职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公司等。
    申升,涉矿案例研究专家,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矿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资源法中心研究员、中国地质大学法学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国矿业报》法治作家等。
   方维萱,地质勘查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地质学会勘查地球化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李青春,选冶和资源综合利用专家,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教授级高工,致力于矿物加工、环境修复、机械力化学短程化制备、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研究和产业化应用,曾任职于江西铜业集团。
   
     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于2020年8月10日决定:
    一、任命李裕伟、李显冬、孙玉麟研究员为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二、任命曹旭升研究员为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三、任命鲁坤忠研究员为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
    四、任命唐长钟、孟磊、苏赢、吕国、胥迎红、申升、方维萱、李青春研究员为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五、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由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与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共同组成主任办公会,例会决定成员分工和工作安排等具体事宜。
    
     
       2020年8月10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旭升召开首次主任会议,集体商定研究中心工作分工、工作机制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中心的工作分工
   (一)三位副主任的工作分工如下:
    1、由李裕伟副主任负责矿政管理方面和涉矿技术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同时对研究中心的相应业务进行把关。
    2、李显冬副主任负责矿法和涉矿案例及矿业仲裁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同时对研究中心的相应业务进行把关。
    3、孙玉麟副主任负责企业管理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同时对研究中心的相应业务进行把关。
  (二)常务副主任的工作分工:
   曹旭升常务副主任负责研究中心全面工作,同时对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之间的工作进行总协调。
  (三)秘书长的工作分工:
   鲁坤忠秘书长负责研究会与研究中心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副主任与副秘书长之间的协调工作。
  (八位副秘书长的工作分工如下:
    1、唐长钟副秘书长负责与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审有关的工作及研究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2、孟磊副秘书长负责与矿法、矿业案例、矿业仲裁有关的工作及研究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3、苏赢副秘书长负责与矿业有关的媒体宣传工作及研究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4、吕国副秘书长负责与矿业走出去和矿业翻译有关的工作及研究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5、胥迎红副秘书长负责与矿业项目筛选有关的工作及研究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6、申升副秘书长负责涉矿文章和稿件的编审工作及研究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7、方维萱副秘书长负责与矿业勘查有关的工作及研究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8、李青春副秘书长负责与采、选、冶和尾矿综合利用有关的工作及研究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中心的工作机制。
  (一)项目负责制。
    研究中心支持每位研究员以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的名义开展项目承接和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本身负责,对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负责,同时对研究中心和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负责。
  (二)集体决策制。
    研究中心实行集团决策制,重大问题通过分别沟通加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方式进行决策。
  (三)自筹资金制。
   开展活动和项目研究所需的资金由研究中心自行筹集。研究员开展的活动由活动发起人自筹活动资金。研究员开展的项目研究由项目负责人自筹项目资金。研究中心接收项目委托和赞助,接受的赞助专用于赞助方指定的项目研究工作。
    三、研究中心的工作安排。
  (一)研究中心已开展的课题申报工作。
    研究中心已经以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名义,向司法部申报了《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矿法重点问题研究》和《矿业纠纷争议解决机制研究》两个课题。研究中心为助力我国矿业的高质量发展,不论司法部是否支持该两个课题的研究,研究中心均会开展两个课题的研究工作。
  (二)研究中心研究员参与活动和参与研究的原则:
   1、平等原则。
    研究中心微信群中的所有专家都是研究中心的研究员。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参与研究中心的活动和参与研究的身份平等、机会平等。
   2、自愿原则。
   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参与研究中心活动自愿,参与研究中心的研究自愿,研究员是否参与研究中心组织的的活动或研究,以研究员是否自愿报名为准。
   3、对等原则。
   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对研究中心的付出越多,研究中心对研究员的精神回报和物质回报越多。
 (三)研究中心自2020年9月1日起,拟开展的工作:
   1、由李裕伟副主任负责,开展《矿业仲裁指南》起草工作。
   2、由李显冬副主任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矿法重点问题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
   3、由曹旭升常务副主任负责,继续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
   4、由曹旭升常务副主任负责,开展《矿业纠纷争议解决机制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
   5、由孟磊副秘书长负责,开展《矿业仲裁百案研究》工作。
   6、由苏赢副秘书长负责,开展《矿业百人专访》工作。
   7、由申升副秘书长负责,开展《矿业权退出百案研究》工作。
   8、由唐长钟副秘书长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储量与矿业权评估价值司法鉴定研究》工作。
   9、由于学滋研究员负责,开展《遏制“过度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维护我国矿业行业健康发展研究》工作。
   10、根据研究员的申请,经主任会议表决通过的其他工作。
 (四)研究中心将成立顾问委员会,邀请德高望重的业界泰斗、院士、老领导为研究中心指引方向。
 (五)研究中心将与其他智库、高校、协会、商会、企业、行政机关签订一系列战略合作协议,将共享智库理念落在实处。
 (六)研究中心主任等职位虚位以待,欢迎更多的高人、能人加入研究中心,为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国矿业走出去共同奋斗。
    研究中心现有待聘研究员55人,包括来自探、采、选、冶方面的矿业专家,曾任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矿政管理专家,曾任职法院的审判专家,曾任国有智库负责人,涉矿协会和商会的负责人,资源整合专家,矿法专家、学者,公司管理和商业模式设计专家,金融专家,战略专家,传媒专家,企业并购和公司上市专家,评估评审专家,争议解决专家等。
    研究中心将在企研会的指导下,瞄准矿业难点、重点、热点问题,团结各界杰出专家、精英人才和关联服务机构,通过国家课题或企业课题研究、案例研讨、项目论证、研企互动、专家访谈、媒体宣传、解危脱困等活动,开展与矿产能源有关的研究工作,上为国家,中为地方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下为中小矿业企业提供接地气、实用可操作的智力支持。
    研究中心将融入共享智库理念,与其他智库合作共享、与其他智库专家合作共享、与涉矿企业和涉矿行政事业单位合作共享、与非矿业企业和非矿业专家合作共享、与协会和商会合作共享、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合作共享,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重要功能,为中国矿业高质量发展和中国矿业走出去献计献策,为涉矿行政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智力支持,为矿业企业提供智库型跨界增值延伸服务,为中小矿业企业解困和良性发展提供思路和一揽子综合服务。
    企研会作为一个新型社会智库,将坚定支持研究中心依法开展与矿产能源相关的系列研究工作。研究中心管理团队已经尘埃落定。欢迎各界专家加入研究中心,欢迎各界委托研究中心或与研究中心合作开展涉矿课题研究,欢迎各界支持或赞助研究中心为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和为我国矿业走出去开展系列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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