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12-27 22:35:25 作者:孙敏
【案情简介】
微信公众号擅自转载他人作品,可能会构成侵权。中山商X网科技公司与中山暴X科技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被告中山暴X科技公司微信公众号擅自转载行为侵犯了原告中山商X网科技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作品,构成侵权。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中山暴X科技公司微信公众号的擅自转载行为侵犯了原告中山商X网科技公司的著作权,判令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原告是“中山商房网”微信公众账号的所有人,而被告则是“最潮中山”的运营方。2015年1至3月间,“中山商房网”先后向微信用户推送了题为《中山谁最高?利和高度将被刷新 解密中山高楼全档案》、《初八后大幅度降温阴雨天气》、《莫笑老饼 为您推介中山四大名饼》的三篇文章。文章均载明“本文为商房微信搜集资料和撰写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或转发到朋友圈。任何公众号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转载或抄袭”。被告的“最潮中山”则是在2015年2月到3月间推送了《谁是中山第一高楼?中山高楼全档案》、《中山下周大幅降温最低7度!》及《中山四大名饼,你都吃过了吗?》三篇文章。其中,文一与原告的《中山谁最高?利和高度将被刷新 解密中山高楼全档案》中相关内容基本相同;文二与原告对应文章的内容基本一致,只是给出提示的表达方式更为幽默、调皮;文三基本上是原文转载了原告的文章,但注明了“文章来源于《中山客》,由商X网采集”。原告认为,其对上述三篇原创作品享有著作权,而被告未经同意擅自转载、变相抄袭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在其“最潮中山”微信公众平台及《中山日报》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
【法院审理】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商房网公司推送的《中山谁最高?利和高度将被刷新 解密中山高楼全档案》一文分过去、现在、将来三个层次,详细介绍了中山高楼的相关数据及背景资料,并结合资料对未来中山的高楼进行了预测,集中体现了创造性劳动,具有一定独创性,可以认定商房网公司对该篇作品享有著作权。而《莫笑老饼 为您推介中山四大名饼》与刊登在《中山客》(由案外人经营)的《中山四大名饼》一文的行文结构一致,所介绍内容大体相同,只是略有删减、修改,商房网公司以该篇文章系其原创作品并据此主张相关著作权缺乏法律依据。至于主张著作权的第三篇文章《初八后大幅度降温阴雨天气》实质上应为一篇介绍天气情况的时事新闻,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范围。原、被告微信公众号所推送信息的领域、受众具有高度相似性,被告在未经许可擅自将原告在微信上发表并载明不允许其他微信公众号转载的文章《中山谁最高?利和高度将被刷新 解密中山高楼全档案》改头换面在微信上推送,该行为已侵犯了原告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获得报酬等著作人身权及财产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虽然原告未提供其实际损失及被告侵权获利的相关证据,但原告已为此支出了相应维权费用,故其1元索赔合理有据。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分析】
1、本案是关于文字作品著作权侵权的判定,被告的转载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首先要判断原告就主张的文章是否享有著作权。(1)原告的第一篇文章《中山谁最高?利和高度将被刷新 解密中山高楼全档案》,经法院审理,原告的文章符合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独创性,予以文字作品的保护。作品是否具有有独创性,要考虑该作品是否是作者独立构思完成,其次在表现形式上与已有作品是否存在差异;(2)原告的第二篇《莫笑老饼 为您推介中山四大名饼》,因其内容与其发表日之前的文章近似度较高,法院认定该篇文章因发表日期在后而不具有独创性,不能予以文字作品著作权的保护;(3)原告的第三篇《初八后大幅度降温阴雨天气》,因其内容只介绍天气和时事情况,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的不予保护的范围。综上,原告只有第一篇文章属于著作权法文字作品保护的范围。
2、侵权后果的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谁是中山第一高楼?中山高楼全档案》构成了对原告作品的侵权,实践中,文字作品的侵权后果,一般包括:(1)停止侵权,就本案而言,即停止删除侵权文章;(2)赔偿损失,法律规定损失的计算范围参考原告的实际损失或被告获利情况,但这些因素一般难以确定,具体到本案,需要参考涉案文章的篇幅长短、点击量阅读量、转载量和发表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确定;(3)赔礼道歉,因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法院一般会支持书面道歉行为。
3、综上,微信转载文章的情况经常发生,尤其会容易发生在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因为同行业之间需要推送和宣传的内容都比较,这就更要引起重视在转载文章时避免引起侵权。本案中原告只要求赔偿1元的损失,不难看出,原告醉翁之意不在酒,借赔偿之名,利用知识产权的策略行商业竞争之实。
评论人:孙敏律师 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 1368309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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